企业暂停经营是什么?
根据第01/2021/NĐ-CP号法令第41条规定:
“暂停经营”是指企业根据企业法第206条第1款的规定,在实施暂停经营期间的法律状态。“暂停经营”状态变更的日期是企业开始暂停经营的日期。
“暂停经营”法律状态的日期结束是企业已通知的暂停经营期限结束之日,或企业在已通知的期限之前登记继续经营之日。
企业暂停经营时的好处
暂停经营不仅能减轻财务压力,还带来许多实际好处:
- 暂停经营的档案手续简单、快速。
- 暂停经营的服务费用合理,仅为1,000,000越盾。承诺无产生额外费用。
- 完成时间迅速,仅需5-7个工作日内(自接收合法档案之日起),计划与投资厅将发暂停经营确认书。
- 保持公司经营期限。
- 在暂停经营期间,企业仍被认可为具有法人资格。
- 节省运营成本,如:员工工资、暂停经营期间的各类税费。
- 暂停经营期满后,可转让公司。
企业暂停经营的应备档案
具体应备档案取决于企业类型而定:
DTL大信的暂停经营流程
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DTL大信承诺提供从头到尾的全面支持:
第1步:准备暂停经营的档案
DTL大信接收客户信息,并就暂停企业的相关事项提供咨询,如:暂停时间、计划与投资厅批准客户暂停经营档案后的相关税务手续。
根据企业法的规定,起草完整的暂停经营档案。将档案交给企业批准并签署。
第2步:向相关机关提交档案
DTL大信将代表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的省、市计划与投资厅提交档案并跟进,更新档案状态。
第3步:完成手续并向客户交付结果
当暂停经营申请获批后, DTL大信会将“企业暂停经营确认函(暂停经营期限有限制)”直接送到企业提供的地址。
2025年企业暂停经营的4个注意事项
2025年企业暂停经营的期限
根据企业法第59/2020/QH14号第26条,第1款的规定:
"企业必须在暂停经营或在提前继续营业日期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书面通知。"
若企业在已通知的暂停经营期限内继续经营,则必须在继续经营日期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书面通知。
每次暂停经营的时间不得超过1年,并且不限制暂停经营的次数
企业法对这一问题未作出具体规定,但指引法规规定:每次暂停经营的最长时间为1年,并且不限制连续暂停经营的次数。
在暂停经营期间交税务报告的问题
根据第126/2020/NĐ-CP号法令第4条第2款第a点的规定:“纳税人不需要进行报税事项,但若纳税人暂停经营的时间不满一个月、一个季度、一个公历年度或一个财务年度,则仍需提交当月或当季度的税务进行申报以及年度决算档案。”
因此,在暂停经营期间,企业无需提交税务报表。但如果在申报期内有一天未暂停经营,则企业仍需为该申报期提交税务报表。
例如:企业从2022年1月3日到2023年1月2日暂停经营,企业仍需提交2022年1月或2022年第1季度的税务申报,即使在该申报期内只经营了2天。
免收门牌税
根据第139/2016/NĐ-CP号法令第4条,第5款,经第22/2020/NĐ-CP号法令修订补充的规定:
“若纳税人在公历年度内向直接管理的税务机关提交关于暂停生产经营的书面申请,且每年1月30日之前申请,同时尚未缴纳当年门牌税的,则在暂停经营年度获得免缴门牌税。”
==> 因此,只要在1月30日之前申请暂停经营,且尚未缴纳门牌税,则企业可以在暂停经营年度免纳门牌税;若已经缴纳门牌税,则无法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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